(资料图)
1.“3+4”本科(运动训练专业除外)文化成绩(含文化课成绩+体育成绩+优惠,下同)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452分。
2.运动训练专业“3+4”本科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44分,专业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40分。同时,对持有一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,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(即114分);对持有运动健将等级证书的考生,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50分录取(即94分)。
3.“3+2”“5年一贯制”和“2+2+2”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89分(含职业教育的艺术类、体育类专业)。职业教育的艺术类、体育类专业需进行专业测试的,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合格标准。